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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新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培训中心面向社会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9-10-30 09:24:34   地区:新疆   浏览:0

  4.因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6.面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1:1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入围人员放弃资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7.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面试结束后,在新疆法院网(http://xjfy.chinacourt.gov.cn)上公布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注意事项。

  (六)体检

  1.由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对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进行体检。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如有放弃者,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2.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另选三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

  3.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岗位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4.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考察

  1.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被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能力素质、廉洁自律、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考察主要采取向被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院校、社区(村)和有关单位了解情况、与有关人员个别谈话及查阅人事档案等方式进行,并由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相关证明。

  2.考察中,再次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生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者有关证书造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3.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八)公示

  拟招聘人员确定后,在新疆法院网(http://xjfy.chinacourt.gov.cn)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九)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名额按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

  3.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招聘监督

  自治区纪委监委驻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机关纪委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电话:0991-7679992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新疆法院网(http://xjfy.chinacourt.gov.cn)上及时公布。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方式,并及时关注新疆法院网(http://xjfy.chinacourt.gov.cn)发布的考试相关信息,以防错过相关考试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公告未尽事宜,由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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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19年度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新疆法官培训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