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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新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培训中心面向社会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9-10-30 09:24:34   地区:新疆   浏览:0

  11.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12.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13.岗位专业要求参照附件专业目录。报考人员须按照毕业证注明的专业名称,对应附件中明确的专业目录,选择符合自身学历、学位、专业条件的岗位报考。因报考人员未按照附件中明确的专业目录及岗位要求报考影响招聘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如有疑问可咨询招考单位。

  14.招考单位联系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联系电话:0991-7679062、0991-7679058。

  15.网络报名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991-4606779。

  (三)笔试

  1.笔试卷面满分100分。笔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进行命题并答题,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基础知识。

  2.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基层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限为1年的须满8个月及以上,服务期限为2年的须满16个月及以上),笔试成绩加5分;

  (4)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4.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要求的,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围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者,一同入围面试。

  5.笔试成绩排名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新疆法院网(http://xjfy.chinacourt.gov.cn)公布。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采取现场资格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方可进入面试。

  2.资格审查时间、地点、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新疆法院网(http://xjfy.chinacourt.gov.cn)公布。

  3.参加资格审查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报名表》、《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关从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请复印在A4纸上)。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还须携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特殊情况笔试加分的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报考人员自行下载资格审查表并如实填写,资格审查表上粘贴一寸近期免冠彩照,右下角本人手写签字,资格审查时将资格审查表与上述资料一并交工作人员。参加资格审查人员须自行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查询认证页面,在资格审查时提交。

  4.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入围面试。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入围面试人员;面试当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5.资格审查结束后,在新疆法院网(http://xjfy.chinacourt.gov.cn)公布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

  (五)面试

  1.面试人员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及相关材料,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2.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

  3.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