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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重庆市合川区人民医院紧缺岗位招聘非在编人员简章
2019-10-22 11:23:55   地区:重庆   浏览:0

  为了满足医院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以及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医院研究决定并报请上级部门批准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或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名额及相关条件

  本次共计招聘非在编人员7名,岗位及资质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2.思想政治素质较好,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精神和较强的责任心,服从工作安排及调配,未受党纪政纪处分,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聘用的体检标准执行)。

  4.符合招聘岗位其他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其中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前一日,并具有相关的资质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自愿在我院服务5年以上。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收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这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本区卫生系统内正式在编人员;曾被我院解聘或者未被续聘的人员;曾与我院自动离(辞)职的人员;曾在我院试用或者定期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其他违法违纪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1日-10月30日。

  (二)报名方式:本次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及资格初审:报考人员须持有关证件资料到合川区人民医院行政楼三楼人力资源科(二)办公室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毕业(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执业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交填写好的报名表(详见附件2)一份、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考人员不能参加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的可凭报考人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进行。

  2.领取准考证。考生于2019年10月31日到合川区人民医院行政楼三楼人力资源科(二)办公室领取准考证(本人不能领取的可由其他人代领),若在指定时间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放弃考试。考生在考试或考核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准考证作为考生参加笔试、专业操作考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的重要依据之一,请考生妥善保存。未领取准考证或遗失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3.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财务科岗位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达不到开考或面试比例的,取消招聘。

  五、考试及考核程序

  考试分为笔试、操作考试、面试,根据岗位类别及报考情况不同设置不同的考核方式和程序(详见附件1)。

  (一)笔试考核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初步定于2019年11月1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1.财务科岗位参考人数超过1:3比例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本次招聘岗位1:3的比例依次进入面试。

  2.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