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高等院校招聘 >> 高校教师
2019年新疆艺术学院第二次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9-10-15 11:52:38   地区:新疆   浏览:0

  8.各招聘岗位学历要求,必须具有相应的学历、学位条件,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证书。

  9.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请参照附表一);

  10.报考专业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专业要求参考《2019年度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8年)。

  11.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3)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六、招聘原则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七、报名

  1.报名时间:自招聘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2019年10月14日—10月25日(早10:00—晚19:30);

  周六、周日也可报名。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外地考生或因特殊情况不能现场报名者,填写《新疆艺术学院2019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资格审查信息表》,并将报名所须材料原件扫描清晰后发至邮箱xjysxyrsc@163.com)。

  3.报名地点:新疆艺术学院行政楼323办公室(乌鲁木齐市团结路734号,10路、60路、61路、70路、920路公交车新疆艺术学院站下车)。

  4.报名联系人及电话:刘老师、范老师(0991-2583574)

  5.报名须携带材料:

  (1)《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1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2020届毕业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有关政审和毕业证、学位证或届时能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证明材料;历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所在地派出所有关书面无犯罪记录证明;

  (3)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由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的县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书面证明;

  (4)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携带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工作表现、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按岗位要求应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材料缺失人员不予报名。

  6.每位应聘者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7.各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8.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提供伪造报名材料的,一经确认,随即取消报名、考试及聘用资格。

  八、资格审查

  由学校招聘监督及资格审查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资格材料进行审查。审查结果经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在新疆艺术学院网(http://www.xjart.edu.cn/)进行公布。时间自资格审查结果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考试

  (一)非教师岗位(1918、1919、1920、1921)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1)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中,笔试成绩按非教师岗位40%的比例折合计算。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综合基础知识。命题实行全封闭模式,本着“谁命题、谁保密、谁负责”的原则,委托自治区人社厅所属人事考试机构组织专家命制,并组织实施。

  (2)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新疆艺术学院网(http://www.xjart.edu.cn/)。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原件到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