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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山西长治市县(区)人武部招聘职工39人公告 
2019-09-30 10:45:42   地区:山西   浏览:0

为加强全市县(区)人武部职工队伍建设管理,依据《山西省县(市、区)人武部职工管理暂行规定》(晋政发〔1998〕35号)、《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晋人字〔2008〕118号)、《关于印发山西省军区职工工作“一个意见、三个办法”的通知》(政〔2019〕2号)、山西省军区《2019年度全省县(市、区)人武部职工公开招聘实施方案》(政〔2019〕131号)以及国家和军队有关政策规定,经长治军分区研究、山西省军区批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区)人武部职工3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全市共招聘由省财政经费保障的职工(省管职工)39名,编配在各县(区)人武部民兵武器装备仓库。其中,长治市上党区人武部招聘5人,长治市潞城区人武部招聘1人,长治市屯留区人武部招聘3人,平顺县人武部招聘3人,黎城县人武部招聘4人,长子县人武部招聘5人,襄垣县人武部招聘6人,武乡县人武部招聘3人,沁县人武部招聘5人,沁源县人武部招聘4人(招聘人数及岗位见附件一)。

二、招考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因民兵武器装备仓库看管岗位特殊,此次招聘对象为男性。从人武学校毕业分配到人武部工作未纳编的学员;在人武部工作满3年以上且年龄不超过28周岁的聘用社会人员(现有人武部临时工,以首次参加人武部工作时的年龄为准,最高不超过45岁);年满18周岁(2001年9月1日以前出生)至25周岁(199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的城镇男性公民。

刑满释放、曾被刑事拘役、有吸毒戒毒史、被开除党籍和公职、逃避服兵役、被部队除名、服役期间受党纪军纪处分的人员,以及已由政府安置的退役士兵、与其它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未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不得列入招聘对象。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热爱国防事业和人武部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队各项管理规定;

4.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5.户籍所在地与人武部驻地相一致;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的男性公民。

(三)择优聘用条件

1.具有人武部所需专业和特长的;

2.从人武学校毕业分配到人武部工作未纳编的;

3.熟悉人武部工作性质的;

4.有武器装备仓库管理工作经验的;

5.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受到过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6.符合军烈属子女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27日8时—10月9日18时。

2.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报名地点设在各县(区)人武部政治工作科。

联系方式:长治市上党区人武部政治工作科科长郜燕飞,0355-4242445;

长治市潞城区人武部政治工作科科长申江森,0355-4242465;

长治市屯留区人武部保障科科长刘忠忠,0355-422565;

平顺县人武部政治工作科干事闫尉浩,0355-4242504;

黎城县人武部政治工作科干事卢进,0355-4242525;

长子县人武部政治工作科干事李茜茜,0355-4242545;

襄垣县人武部政治工作科干事张玉冬,0355-4242585;

武乡县人武部政治工作科干事钱可修,0355-4242605;

沁县人武部政治工作科干事闫慧敏,0355-4242625;

沁源县人武部政治工作科干事石利强,0355-4242645。

3.报名方式。本人携带毕业证书(大专以上毕业生需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相应的资格证书原件,同时提交复印件各一份,以及本人近期一寸红底正面免冠照片3张,到各人武部现场填写《长治市县(区)人武部公开招聘职工报名登记表》(附件二)。有奖励证书和工作成果的,一并携带。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及领取准考证。由用人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方案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审核不符合条件者不得参加考试。经报名初审符合条件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于2019年10月中旬到各县(区)人武部政治工作科领取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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