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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咸宁市通山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30人)
2019-09-26 22:23:54   地区:湖北   浏览:0

  2.资格初审时间为2019年10月15日8:00至10月15日18:00,2019年10月16日8:00至10月16日18:00考生可通过电话查询资格审查结果,电话号码:0715-2880079。

  3.报考人员所报岗位未通过审核的,可以在2019年10月16日18:00前重新选报其它岗位。

  4.考生需要对《岗位表》中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进行咨询了解的,可联系各招聘部门(单位),联系方式请见附件3。

  八、报名确认及缴费

  每位考生须缴纳考试费用100元,缴费即视为报名确认。

  九、准考证

  1、领取准考证时间:2019年10月23日至10月24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6:00。

  2、笔试和面试使用同一张准考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十、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处理办法: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报名人数和岗位计划人数须达到3:1的比例方可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报通山县人社局备案,并通过通山县政务网公示。

  2.笔试时间为2019年10月26日,笔试课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综合应用能力》,详细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根据公开招聘行业特点,本次招考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分类设考。

  4.《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2×(2/3)。

  5.笔试成绩、名次查询。考生可登录通山县政务网查询考试成绩及排名。

  十一、资格复审

  1.根据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达不到3:1的,执行笔试开考比例处理办法。

  2.资格复审由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1).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按《岗位表》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3).按《岗位表》要求,提供相关职称证、职(执、从)业证等原件和复印件;(4).按《岗位表》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考生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5).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考的,须经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按照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需要提供书面证明材料;(6).按《岗位表》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资料。

  3.对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所缺人数按笔试成绩岗位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4.弃权面试的考生需本人确认并出具书面声明备查,考生在外地提供书面声明有困难的,可以先将声明传真或扫描电子档发送至招聘单位。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确认后,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报县人社局备案。电话联系不上的考生,可通过发短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24小时)回复,仍无回复的视为考生弃权,联系考生情况应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2名以上工作人员证实并记录在案。

  十二、面试

  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测量考生政治思想水平、综合分析能力、反映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知识面、专业能力与经验等方面的基本素质,对于专业要求高、技能操作性强的岗位,可采取说课(讲课)、技能操作、现场表演等面试形式。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确定,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考生。

  十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折算比例如下: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计算出来后,对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通山县政务网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