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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招聘辅警340人公告
2019-08-15 20:26:19   地区:辽宁   浏览:0

注:因体检不合格形成的职位空缺,在面试入围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六)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政审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市公安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参照《辽宁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实施细则(试行)》(辽人社发[2013]28号)及《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根据招聘职位的具体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报考资格以及其他需要考核的内容进行考察。

详见锦州市公安局政府网站(http://gaj.jz.gov.cn/)发布的政审考察通知。

(七)公示与聘用

政审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将在锦州市公安局政府网站(http://gaj.jz.gov.cn/)中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存在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五、注意事项

(一)锦州市公安局作为此次招聘工作的负责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开展招聘工作,锦州市人社局和公安局从未授权给任何组织和个人开展考前培训、内部录取等业务,广大考生注意鉴别此类情况。对招聘期间以任何形式进行虚假宣传、招摇撞骗的个人和组织,一经发现将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二)应聘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信息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密切关注锦州市公安局政府网站(http://gaj.jz.gov.cn/)上发布的各类通知,保持通信畅通,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参与招聘各环节,超过规定时间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准考证,一旦丢失将无法进入考试、面试、体检环节。

附件1.市公安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职位信息表

附件2.报名登记表

锦州市公安局

2019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