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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天津河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9-08-15 20:36:41   地区:天津   浏览:0

  为满足河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河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将组织实施2019年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性较强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河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河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人(招聘单位均已完成岗位设置,且有相应空岗)。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河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三、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2019年8月26日。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统一制定招聘公告,报考人员从2019年8月15日9:00至8月23日在下列网站查询:

  天津卫生人才网:http://www.tjwsrc.com

  天津市河北区政务网:http://www.tjhbq.gov.cn

  五、报名和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考试报名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网站:天津卫生人才网,网址:http://www.tjwsrc.com

  报名时间:2019年8月26日9:00至8月30日17:00。

  笔试缴费时间:2019年8月26日9:00至8月31日24:00。

  改报时间:2019年9月2日14:00至16:00。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24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没有缴费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岗位取消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六、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考试内容:报考相应学科的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准考证:报考人员按照网上报名的有关要求和提示,正确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电子照片、选择应聘岗位、提交报名信息并完成网上缴费后,于2019年9月19日上午9:00至9月22日上午9:00开始自行在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时间:2019年9月22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019年10月14日,报考人员可到河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查看公示或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考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如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不能参加面试的,并且于资格复审结束前2日通知招考部门的,将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方式

  通过笔试的报考人员,面试前需持相关材料,于2019年10月17日至10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16:30)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的报考人员在河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河北区正义道10号B座412室)进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