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9年新疆自治区畜牧兽医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9-07-07 09:43:52   地区:新疆   浏览:0

  3.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信息将通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自治区畜牧信息网公布。

  (2)面试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60%折合计算。面试委托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命制试卷,由自治区畜牧兽医局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

  (3)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为1:1及以下比例进行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面试成绩、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总成绩出来后,自治区畜牧兽医局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3)总成绩、岗位排名及体检人选将通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自治区畜牧信息网公布。

  (四)体检

  1.自治区畜牧兽医局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自治区畜牧兽医局另选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体检费用及复查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体检时间、集中地点及注意事项将通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自治区畜牧信息网公布。

  3.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按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

  1.自治区畜牧兽医局派出至少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核考察。着重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道德品质修养和遵纪守法等情况。

  2.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按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招聘人员确定后,将通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自治区畜牧信息网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自治区畜牧兽医局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通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自治区畜牧信息网及时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自治区畜牧信息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自治区畜牧兽医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991-8565451。

  点击下载>>>

  2019年自治区畜牧兽医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自治区畜牧兽医局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