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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陕西省安康市岚皋县招聘12人公告
2019-06-17 09:38:45   地区:陕西   浏览:0

(五)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名单,由县人社局组织用人单位对拟聘用对象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六)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岚皋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合格后,由县人社局将招聘结果报市人社局核准,并核发《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优惠政策

1、新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享受转正定级工资待遇,并高定两级薪级工资。

2、在晋升专业技术资格时,硕士转正后满两年、博士转正后可直接认定为中级职称,且不受单位岗位职数限制。

3、按《岚皋县人才引进培养管理办法(暂行)》 的规定,对引进到我县的高层次人才在住房保障和生活补贴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

公开招聘过程中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决定。

附件:

1.岚皋县2019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职位表

2.岚皋县2019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岚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