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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新疆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9-06-17 09:43:30   地区:新疆   浏览:0

  (七)考察

  1.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被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能力素质、廉洁自律、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主要采取向被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院校、社区(村)和有关单位了解情况、与有关人员个别谈话及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等方式进行。

  2.考察中,再次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生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者有关证书造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3.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

  3.新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招聘监督

  此次招聘由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机关纪委进行监督。

  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机关纪委:0991-2950095

  七、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网站”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方式,并要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考试相关信息,以防错过相关考试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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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自治区金融发展与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xls

  新疆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xls

  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