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关注我校官网最新动态,按时至甘肃中医药大学和平校区人事处(明德楼309办公室)领取《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时请携带一张1寸彩色证件照片。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采取百分制,成绩当场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考核结束后,组织拟录用人员在三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
应聘人员对体检的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提出申请,经研究批准后,另行指定三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
凡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招聘单位根据空缺名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学校根据考核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由人事处负责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主要以现实表现和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可从进入同一岗位其他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成绩公布:成绩表名单将在甘肃中医药大学网站公示。
招聘单位根据考核、考察及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甘肃中医药大学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六、签订拟聘人员协议书
应届毕业生根据考核考察结果,由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甘肃中医药大学拟聘人员协议书》(简称《协议书》,一式三份:应聘人员就读学校、招聘单位、应聘学生各一份)。对签订了协议书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委托就读学校跟踪管理。
七、审批
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9]127号)文件精神,办理拟聘人员审批手续,并将审批结果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
八、聘用
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9]127号)文件精神,确定岗位等级,完成备案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并按规定办理入职相关手续。
九、联系方式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和平开发区中医大道1号
联系部门:甘肃中医药大学人事处人事科
联系人:许老师
咨询电话:0931-5161038
监督:0931-5161026
邮箱地址:gszyrs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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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中医药大学
2019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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