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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葫芦岛市南票区招聘教师公告
2019-05-05 17:34:21   地区:辽宁   浏览:0

  (二)资格审核

  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报名。

  (三)笔试

  1、笔试分数:总分100分,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一般不低于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出现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

  2、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

  

  3、考试时间为2小时。

  4、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四)面试

  按照招聘计划,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按照各招聘学科岗位总数1:2的比例进入面试,末位出现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低于1:2比例的相应取消或减少该学科岗位指标。最后一名面试人员自愿放弃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划定的笔试及格线以下的不可以递补)。递补按各学科考生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递补面试人员于面试前进行公布。面试时间、地点一并通知。

  面试相关事宜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通过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面试采取现场试讲的方式。

  1、时间为15分钟,满分为100分。报考体育、音乐、美术学科的考生要进行专业特长展示,展示时间为5分钟(特长展示分数占面试总分的40%,试讲分数占面试总分的60%),教具、服装自带。

  2、面试成绩当场评判、当场公布。对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3、面试评委:外聘非本市学科教师担任,每组7人。

  笔试、面试成绩按4:6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由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十七条执行。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及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并重新组织体检。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如体检过程中出现同一岗位均无合格人员,或因弃岗无聘用人选的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2的比例确定人选增加一次面试进行补充。

  (六)考核

  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聘用,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

  1、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受违纪处分在处分期内或有违法记录的;

  2、报考资格条件不真实的;

  3、拒不服从组织安排的;

  4、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其它情况。

  (七)公示、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确定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疑议的予以聘用。

  四、其他事项

  (一)被聘用的考生在聘用单位工作期至少五年,五年内不得调出或借出。

  (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半年(高校毕业生见习期一年),试用(见习)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由南票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考生请随时关注南票区政府网站或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以便及时查看相关信息。

  五、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考人员确保提供的证件和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出,取消其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本区教师招聘考试。确保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能联系到本人,否则后果由考生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