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19年上半年重庆市梁平区面向社会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2019-04-29 12:20:34   地区:重庆   浏览:0

      面试人员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笔试总成绩(如并列,公共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国家对体检政策有新规定或进行调整的,从其规定。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重庆市梁平区人力社保局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研究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不再组织二次复检。

      考生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参加体检(复检),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复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重庆市梁平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身份状况、廉洁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再次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因体检、考察、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面试环节以后因自动放弃等出现的岗位缺额,不予递补。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严格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以及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等情况,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八、公示

      有关本次招聘考试报名统计、笔试时间、笔试成绩、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请登录重庆市梁平区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lp.cq.gov.cn/zfxx/)查看。

      拟聘用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重庆市梁平区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lp.cq.gov.cn/zfxx/)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聘用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毕业时间、聘用岗位、准考证号、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符合聘用岗位的其他条件等应公示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