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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烟台海阳市公开考选应届优秀毕业生简章(50人)
2019-04-13 21:54:12   地区:山东   浏览:0

 

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培养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中共海阳市委组织部拟从2019年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独立学院毕业生)中,公开考选50名市直部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数量

(一)党务管理职位(25名)

(二)综合管理职位(25名)

二、招考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2001年7月31日前出生),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的2019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独立学院毕业生),专业不限。

(三)截至2019年7月31日,大学本科生不超过25周岁(1993年8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88年8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学制5年及以上的毕业生,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四)报考人员大学或研究生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报考党务管理职位的人员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止到2019年4月17日。

(七)报考综合管理职位的人员应为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或担任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团委书记(副书记)、部长(副部长)或班级班长(副班长)、团支部书记、班委委员满1年的大学本科生(时间截止到2019年4月17日)。其中,“双一流”建设高校(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大学本科生对担任学生干部情况不作要求,均可报考。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或扰乱报名秩序、伪造相关证明及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报名网站:海阳市政府网站 (www.haiyang.gov.cn)。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9年4月17日8:30—4月21日17:00;

初审时间:2019年4月17日14:00—4月22日12:00;

缴费时间:2019年4月17日14:00—4月22日17:00。

打印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待网上报名时予以公布。

(二)具体要求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准确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占用空间小于20K),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网上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系统于4月21日17:00自动禁止报考人员提交(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初审:考选主管机关在规定时间内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审核情况。报名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4月22日17:00前向指定的监督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3.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务于2019年4月17日14:00—4月22日17:00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资格。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19年海阳市公开考选应届优秀毕业生报名登记表》、《2019年海阳市公开考选应届优秀毕业生诚信承诺书》,并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无需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