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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天津河西区教育系统招聘公告
2019-04-08 12:31:58   地区:天津   浏览:0

  报名时间:2019年4月17日9:00至2019年4月21日16:00结束。

  审查时间:2019年4月17日9:00至2019年4月22日16:00结束。

  缴费时间:2019年4月17日9:00至2019年4月23日16:00结束。

  报名期间,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每个岗位的报考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不能开考,招聘单位相应调减招聘计划,报考上述岗位并已缴费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19年4月25日9:00至16:00。

  2.资格审查相关规定

  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报名人员所填写提供的个人资料要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填写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名、聘用资格(已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作废),所产生后果由本人承担。

  市级考试机构负责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

  笔试考务费:45元,面试考务费:45元。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审核确认后,在缴费期间内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办理联系电话:022-28013603。

  3.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下载。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19年5月2日9:00至2019年5月4日9:30。

  (三)考试

  1.笔试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

  报考保健医生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医学综合知识》;

  报考财务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财务综合知识》;

  

  笔试时间:2019年5月4日(星期六) 9:00—11:00(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1)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笔试缺考者不得进入面试。

  (2)按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序,根据各岗位参加面试人选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3:1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3)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19年5月14日上午9:00,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2.面试

  (1)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人员需本人持相关材料于2019年5月21日在指定地点(地点另行通知)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律取消面试资格。由于上述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2019届毕业生需携带:报名登记表(双面打印)、身份证、户口本、学业成绩单(加盖院系公章)、毕业生推荐表、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财务专业技术资格证可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如不能按时取得,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社会人员需携带:报名登记表(双面打印)、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学位证、现单位劳动合同、同意报考证明(现单位加盖公章,需与劳动合同单位一致)、相关岗位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教师资格证书等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缴纳面试考务费及下载面试准考证,逾期系统关闭,无法下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