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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通辽市公安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人才引进公告
2019-03-19 08:32:33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2019年通辽市公安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人才引进公告

  根据扫黑除恶工作需要,通辽市公安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引进提供岗位6个,引进人才40名,其中:法学专业10名,计算机专业4名,汉语言文学专业4名,心理学专业2名,特殊人才20名,详见《通辽市公安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人才引进计划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引进人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3月18日以后出生,含3月18日)。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政治素质高并符合公安机关有关政审规定。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引进的法学、计算机、汉语言文学、心理学专业人才须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引进的特殊人才中,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搏击类人才须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省级全运会(包括由国家体育总局主办或批准举办的全国专项体育赛事)及以上或部队军及以上散打、拳击个人比赛前三名。

  5、符合人才引进计划表所列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允许报名参加引进:

  1、现役军人和2019年6月份(含6月份)以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高中生、中专生、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入正式编制),定向招录培养的公务员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通辽市行政区域内(含旗县)现已在编在岗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和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受理报名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符合引进条件及岗位要求、有意向求职就业的人员,须按要求填写《通辽市人才引进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2)后,发送到指定邮箱(tlzzbrsk@126.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到2019年3月31日17:30。

  报名人员所填登记表内容信息要真实准确,如因信息填写不实而影响引进的,由本人负责。

  (二)综合考评

  1、资格审查

  由市公安局严格按照公布的人才引进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告知审查结果(电话告知,如因报名人员提供电话不准确或联系不上的,责任自负)。审查的材料(须提供原件及1份复印件)主要包括:

  (1)报名人员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归国留学生提供);

  (3)技术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4)其他能够证明其符合引进条件的材料。

  报名人员如因提供材料不全、不实或弄虚作假而影响引进的,由本人负责。

  2、体能测评

  由市公安局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设置女子800米跑/男子1000米跑、100米跑、立定跳远项目,任意单项测评成绩未达标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3、能力测评

  由市公安局对体能测评达标合格人员进行能力测评。

  (1)测评内容。主要测评拟引进人才的专业理论知识、业务知识、实际操作能力、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创新能力、自我认知能力、处理人际关系能力以及仪表气质、求职动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