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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苏州市相城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4人公告
2019-03-13 22:05:55   地区:江苏   浏览:0

八、录取和聘用

各招聘岗位拟录取人员名单在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网、相城人才网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有关聘用材料经招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区人社局审批并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等相关手续。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

在办理录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察(政审)、资格复查不合格或公示后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事业单位与新聘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

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85181530

十、本《简章》由苏州市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8518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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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1.2019年苏州市相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2.2019年苏州市相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

苏州市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