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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苏州市相城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4人公告
2019-03-13 22:05:55   地区:江苏   浏览:0

 

2019年苏州市相城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4人公告,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9年3月18日9:00-2019年3月22日16:00,以下是公告详情: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等详见《2019年苏州市相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一)。岗位简介表可在以下网站查询: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zxc.gov.cn/szxc/)、相城人才网(http://www.szxchr.com/)。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3年3月18日至2001年3月22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8年3月18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3年3月18日以后出生);

5、以研究生学历(专业)报考的人员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人员不受户籍限制;以本科学历(专业)报考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本科生不受生源地限制;以本科学历(专业)报考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限苏州生源地或苏州户籍;以本科学历(专业)报考的社会人员限苏州户籍;

6、《2019年苏州市相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和其他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19年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7、招聘对象中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毕业并且在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生和持各类成人教育毕业证书应聘的人员按社会在职人员的资格条件报考;2018年1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尚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按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其他留学回国人员按社会在职人员资格条件报考;

8、大学生“村官”岗位,招聘对象为:在相城区村(社区)服务满3年(截至2019年3月22日前)且考核合格,现仍在相城区村(社区)任职的省、市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市选聘大学生村官是指纳入苏州市大学生村官管理的人员;

9、《2019年苏州市相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学历要求”一栏中,要求“本科”学历的,报考人员须以本科学历(专业)报考;要求“本科及以上”的,既可以以本科学历(专业)报考,也可以研究生学历(专业)报考。“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包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10、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2)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3)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4)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6)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19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11、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至2019年3月22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如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17年3月22日前,以此类推。灵活就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其工作经历时间自登记灵活就业并审批确认或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