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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苏州市相城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4人公告
2019-03-13 22:05:55   地区:江苏   浏览:0

12、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即2019年3月22日。

三、报名方式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应聘人员进入“相城人才网”(http://www. szxchr.com)注册登陆后,进入“公共服务”-“个人业务”-“事业单位报名”,选择“2019年苏州市相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场次进行报名,信息不实则视为报名无效。同时根据网页提示,上传佐证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9年3月18日9:00-2019年3月22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

2、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3月18日9:00—3月23日16: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19年3月18日—3月24日的9:00—16:00;

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19年3月18日—3月25日的9:00—16:00;

(二)资格复审方式、时间

1、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复审方式,地点:相城区人力资源市场(相城区南天成路77号高融大厦一楼)。

2、资格复审时间:2019年3月30日(星期六)9:00—15:30 ,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复审程序

(1)资格初审通过的报名者根据本《简章》公布的招聘岗位及条件选定应聘岗位后,提前下载并完整填写《2019年苏州市相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中应由“报名者填写的内容”。《登记表》和应聘材料均一式一份。复审当天,向工作人员提交《登记表》和应聘材料的复印件,同时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

(2)经招聘单位和人社部门同步验证通过后,符合规定条件的报名者由招聘单位和人社部门工作人员在《登记表》上签字(盖章)并留存《登记表》和应聘材料复印件。

(3)复审通过人员请于2019年3月30日9:00—2019年4月3日16:00前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笔试费)确认。

经验证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验证复审结果的,取消其笔试资格。被取消笔试资格者如对验证复审有异议,可在3月30日的16:00前现场向人社部门进行陈述申辩。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政审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2)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及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社会在职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可以劳动合同或打印的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

应聘岗位所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户籍、职称、英语、计算机等资格须于报名截止(2019年3月22日16:00)前取得。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留学回国人员另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报名者须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本人不能到现场审核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现场审核。被委托人须出示其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