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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第一批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9-01-12 21:15:31   地区:重庆   浏览:0

   2019年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第一批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以及《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学院研究,市教委审核,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学院此次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请查阅《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第一批考核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拥护党的方针路线政策,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二)年龄要求:详见考核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特别优异者,经上级主管部门认定同意,可适当放宽年龄。年龄计算截止报名时间的前一天。

  (三)符合规定的学历和学位要求。

  (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从2019年1月11日起至2019年1月22日17:00截止。

  (二)报名方式

  报名者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gzygcc@126.com,邮件请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

  报名材料(电子版)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个人相关佐证材料,其中,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并加盖单位鲜章的同意报考事项。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屈老师

  联系电话:023-61879153

  电子邮箱:gzygcc@126.com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严格对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招聘公告进行,学院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报名资料,按招聘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根据届时通知的具体要求,参加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的考试考核。

  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一览表于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首页公布。

  七、考试考核

  (一)初试(分值100分)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由学院组织的试讲。

  试讲内容以学院通知为准。试讲时间15-30分钟。

  (二)面试(分值100分)

  进入面试人选参加面试答辩。面试内容为自我介绍、考评委提问考生回答等。主要考察应聘者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以及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环境适应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工作态度等。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