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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新疆克拉玛依市招聘市机关事业单位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9-01-05 11:28:16   地区:新疆   浏览:0

  3.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4.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5.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符合上述第一条至第三条人员,不累计加分。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于2019年1月15日上午10:00至13:00,下午15:30至18:30,持下载打印的《报名审核表》、相应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克拉玛依市公共就业管理局(0990-6236773)进行加分项审核,否则视为放弃加分。其中: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须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

  2.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两年以上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级组织人事部门证明。

  3.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市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证明和志愿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大学生“村官”需提供地州市以上组织部门证明。“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证明或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

  4.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须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

  5.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笔试成绩公布:2019年1月20日上午12:00在克拉玛依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网站公布。

  面试入闱人员的确定:在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招聘1至3人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招聘4人及以上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2019年1月21日上午10:00至13:00,下午15:30至18:30,在克拉玛依市公共就业管理局(0990-6236773)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须提供的材料:面试入闱人员需携带下载打印的《报名审核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应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中,人事管理权限在县(市、区)组织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须提供县(市、区)组织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教育系统工作人员须提供同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审查合格人员须交纳面试费40元。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在资格审查时现场通知。

  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思维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附加分)×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进行面试加试,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时间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职位空缺,按照空缺岗位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人员。

  六、考察

  对确定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有无犯罪记录进行全面了解,考察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按照空缺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在克拉玛依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有异议的,由市人社局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并按照空缺岗位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公示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