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驾驶实操
持B2以上驾照加分人员须加试驾驶技术实操,实操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次,不合格的取消加分政策及年龄放宽条件(具体方法及内容详见附件4)。
(五)心理测查
1.体能测试成绩达到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心理测查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心理测试采用合格评定制,由乌鲁木齐市消防支队委托专业心理测查机构统一组织,并判定结果;
3.报考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一寸照片2张参加心理测查,发现替考、作弊及不服从安排等违规行为,成绩无效,取消资格。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根据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思想政治素质、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等综合能力。
面试对象:心理测查合格人员。
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不合格(或放弃)人员不计算总成绩,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
1.根据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达不到招聘计划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报考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异议,可在次日书面申请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缺额按照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主要了解掌握考生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就考生在资格审查期间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考察政审不合格的,根据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九)公示
考察政审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乌鲁木齐市消防支队官方微信(微博)进行公示。
(十)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乌鲁木齐市消防支队统一组织为期一个月的集中培训,培训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并分配至全市各消防站工作,不服从组织分配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聘用人员与乌鲁木齐市消防支队签订《劳动合同》。辅助类消防员工资6500元/月(含五险一金),除工资外每月享受高危补贴、伙食补助,免费提供被装、住宿,并建立工资正常晋升机制。乌鲁木齐市消防支队按照政策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和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从工资中扣缴。
辅助类消防员日常管理按照《新疆消防总队辅助类消防员管理办法》、《新疆消防总队辅助类消防员量化考评细则》相关要求进行。今后补充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职务职级序列内消防员时,优先从本次招聘的辅助类消防员中选拔。
五、时间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发布《简章》:2018年12月29日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1月3日10:30—1月8日19:00(均为北京时间)。
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192号(新华北路消防中队院内,中信银行大厦对面)。
(二)体能测试(驾驶实操)
1月中旬。
(三)心理测查、面试、体检、公示、聘用:以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乌鲁木齐市消防支队官方微信(微博)发布的公告为准。
以上时间安排,如遇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另行通知。
六、其他要求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严格对照自身条件和招聘要求报考,并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方式。。
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应及时关注乌鲁木齐消防支队官方微信(微博)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要诚信报考,确保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凡在报考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简章》由乌鲁木齐市消防支队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乌鲁木齐市消防支队0991-8515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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