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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新疆喀什地区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366人公告
2019-01-03 15:28:54   地区:新疆   浏览:0

资格审查时,对不能提供相关加分证明的,在笔试成绩基础上扣除相应的加分,并取消此次考试资格;对符合加分条件但因个人在网络报名过程中没有点击加分的,不予加分。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资格审查产生的空缺岗位,从该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将资格审查表、相关证件复印件、4张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留存至资格审查处,并缴纳面试费40元。

报考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的,由事业单位人事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报考者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事业单位人事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

(四)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时间安排表。

1.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试者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应变能力、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内容。

2.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达不到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考试下一环节。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

3.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150×100)×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

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6.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正式面试开始前6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时,考生须提供面试通知单、有效期内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证实其真实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统一采用国家通用语言面试。

 

(五)体检

体检人员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根据检查项目由医院收取。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查的,须在得知体检结果3日内提出复查申请,经批准后统一组织,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形式由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考生须于体检结束当天将毕业证原件、考察政审表、个人档案统一送交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招聘岗位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公示

拟聘人员在喀什政府信息网www.kashi.gov.cn、喀什地区人社局公共信息平台(微信公众号ksrsrc)进行公示。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后,无异议者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未按时报到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聘用手续统一在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试用期1年。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期间因不能胜任岗位需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其他事项

资格审查表、考察政审表等相关表格材料可登陆喀什政府信息网www.kashi.gov.cn、喀什地区人社局公共信息平台(微信公众号ksrsrc)下载打印。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结果在每阶段工作结束后均在喀什政府信息网www.kashi.gov.cn、喀什地区人社局公共信息平台(微信公众号ksrsrc)进行公示,不再通知到每名考生本人,请各位考生注意查询。超过规定时间,未能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的,按考生自动弃权处理。

六、监督及其它要求

1.招聘各阶段工作由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全程监督。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对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官、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利害关系的,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