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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新疆库尔勒市便民警务站招聘200人公告
2018-12-03 10:07:56   地区:新疆   浏览:0

网络报名是在考生诚信的前提下进行的。计算机报名系统以考生填报信息为准,自动审核生成初审结果。在后续的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以及录用后的试用期管理等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并经核实的,即予取消相应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二)笔试

1、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按时参加笔试。

2、笔试科目:《综合知识》,满分150分。

3、笔试试题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题。

说明:《综合知识》为两门测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新疆历史和民族宗教理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情、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州情、时事政治等相关内容。

4、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

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确定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三)资格审查

1、面试入闱人员确定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填报的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招录1至2人的职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招录3至10人的职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招录10人以上的职位(含10人),按照1︰1.5的比例确定。

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2、资格审查要求

笔试成绩公布后对入闱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具体安排将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在新疆库尔勒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面试入闱人员需持下载的《报名表》、资格政审表(附件2)(相关部门签字盖章)、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按本职位笔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四)面试

1、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按招聘领导小组的统一要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面试具体安排将在新疆库尔勒市政府门户网站通知。

2、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正式面试开考前4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考后到达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侯考室和面试考场。

(2)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为主。

(3)面试成绩当场宣布。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一律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

(5)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有关规定,面试费用每人40元。

3、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五)体能测试

报考人员须按要求进行体能测试。招录10人以下的职位按1︰2的比例,招录10人以上(含10人)的职位按1︰1.5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能测试人选。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体能测评标准按照《库尔勒市招聘便民警务站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附件4)执行。

(六)体检

1、体检组织和标准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排名按招聘职位1:1比例进行体检。体检具体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附件3)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人员根据报考职位,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

2、体检要求

体检不合格,本人申请复查的,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在指定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造成的空缺按本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七)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规定进行考察政审,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本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进入考察。

(八)调剂

出现空缺职位,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安排,进行调剂。

(九)公示

考察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新疆库尔勒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