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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新疆喀什岳普湖区消防大队招聘20人公告
2018-11-15 18:24:02   地区:新疆   浏览:0

(六)考察(2018年12月15日)

按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计生状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报名人员须填写《2018年岳普湖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考察表》并提交招聘单位。

在考察中,经审定有《招聘简章》“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依次递补进入考察。

(七)公示

考察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报名条件、体能测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八)聘用及待遇

1、聘用: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聘用前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批准,取消其聘用资格。

2、工资待遇:拟聘用人员录取上岗后待遇参照我县事业编制干部工资待遇执行。本科7714.29元/月(含五险一金)、大专7202.16元/月(含五险一金)、中专(高中)7099.18元/月(含五险一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由县财政统一按月发放。

四、纪律监督

(一)对招考中的面试、体能测试、聘用等各环节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监 督 人:由纪检委临时指派

监督电话:0998-6822359

(二)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岳普湖县消防大队负责解释。

附件1:2018年岳普湖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表 

附件2:2018年岳普湖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政审表 

附件3:消防人员体能测试内容及标准 

附件4:2018年岳普湖县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岗位 

岳普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