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入闱体检人员,由伊犁师范学院组织在三甲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伊犁师范学院另选至三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如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根据总成绩按拟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三、考察
(一)伊犁师范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拟录用人员应提供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该应聘者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居住所在地派出所(社区)出具现实表现材料。
(二)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三)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四、确定拟录用人员
伊犁师范学院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十五、公示
经伊犁师范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的录用人员,将在中国新疆人才网、伊犁师范学院校园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以来电、来访、来信等形式向伊犁师范学院纪检委(监察室)反映,反映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信函应署真实姓名和单位名称,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十六、办理录聘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根据实际情况可按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伊犁师范学院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七、组织实施。此次招聘由伊犁师范学院组织实施。
十八、招聘监督
伊犁师范学院纪检委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人:李培远 伊犁师范学院纪检委(监察室)办公室主任
监督电话:0999-8126029
十九、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伊犁师范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中国新疆人才网和伊犁师范学院校园网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中国新疆人才网、伊犁师范学院校园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招聘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报名资格者,立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伊犁师范学院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附件1 伊犁师范学院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专任教师需求计划表
附件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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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可克达拉市第一高级中学招聘网络管理员(1人)
- 2025年下半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16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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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新疆和田地区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招聘编制外聘用制书记员6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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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