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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新疆自治区教育矫治局招聘176人公告
2018-10-18 20:59:56   地区:新疆   浏览:0

5.网络报名及缴费时间:

2018年10月16日-2018年10月22日北京时间18:00(周六、周日均可正常报名)。

报考人员均须按照招聘公告发布规定的时间,通过网上银行缴纳笔试相关费用(不按要求缴费人员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笔试)。缴费成功人员请牢记你的缴费订单号,以便核对缴费情况。

6.下载打印《报名表》2份,资格审查时携带备用。(注意:缴费成功,即为报名确认,所报岗位及个人基本信息不能再进行改动)。

7.打印准考证时间:2018年10月24日(考试科目、地点详见准考证)。

8.笔试时间:2018年10月28日(详见准考证)。

9.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991-4606779

10.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网络报名流程要求报名,每位考生只能报考同一单位中的1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查阅参照最新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可咨询自治区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政治部。

(四)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六、考试

自治区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

(一)笔试

1.笔试卷面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40%折合计算。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下同)及相关证件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加分:

①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②使用国家通用文字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③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④符合加分条件,但因个人原因没有加分的人员,不予加分。

符合上述多项条件的,按最高标准加分1次,不累计加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加分后超过满分的按满分计算。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4.笔试成绩出来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相同占面试入围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者,一同入围面试。

5.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公布。

6.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查阅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7)》,也可咨询招考单位。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以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发布的通知为准。

2.进入面试人员携带本人2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资格证及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自治区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政治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其中,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必须提供有关资料:

(1)烈士配偶及子女需提供烈士荣誉证书或授予烈士文件,以及证明与烈士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