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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江苏灌云县教育系统招聘教师150人公告(第二次)
2018-10-18 21:26:36   地区:江苏   浏览:0

(六)报名考试费

本次公开招聘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收取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应聘人员,免收报名费用。报名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应聘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七)开考比例

各岗位开考比例均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取消报名。对少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于开考前在灌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灌云县教育局统一组织。

 

(二)笔试

1.笔试内容为报考学科的专业知识,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委托任何个人或部门举办培训辅导。

2.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试卷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

3.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凭报名时的收费凭证和本人身份证于11月3日到灌云县公共人力资源市场(小鸭河路288号)二楼领取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未及时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笔试)。

4.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的人数,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形式及内容:

面试形式为说课,满分为10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说课内容为相应学段、相应学科教材内容。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3.应聘人员凭身份证于11月9日到灌云县公共人力资源市场(小鸭河路288号)二楼领取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总成绩若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若依然相同,需进行加试,加试方法另定。

(五)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总成绩及排名分别在笔试、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灌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同时在灌云县教育局一楼大厅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灌云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灌云县教育局参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考察。

六、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灌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灌云县教育局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选岗与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应聘D01—D24岗位的人员,按每个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岗位情况详见《选岗表》(附件3)。选岗完成后,所有岗位经县人社、机构编制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