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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江苏灌云县教育系统招聘教师150人公告(第二次)
2018-10-18 21:26:36   地区:江苏   浏览:0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教师队伍。按照《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精神,经研究,灌云县教育局决定为所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0名新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灌云县教育系统2018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和《灌云县教育系统2018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选岗表》(附件3,以下简称《选岗表》)。《岗位表》和《选岗表》可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yg.gov.cn/)、灌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uanyun.gov.cn/)查询、下载。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五)2018年及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六)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不得提前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事项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灌云县教育局负责。

(一)报名时间

2018年10月29日至10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地点:灌云县公共人力资源市场(小鸭河路288号)二楼。政策咨询电话:0518-88852016。

(三)报名材料

请应聘人员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交以下材料:

1.《灌云县教育系统2018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及资格审查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1份);

2.近期同底免冠2吋彩色照片2张;

3.本人身份证(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毕业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5.应聘人员按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第3-5项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

(四)资格审核

对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核,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审核。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资格审核未通的人员如对资格审核的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灌云县教育局陈述申辩。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表》请从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或灌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并按要求填写好后带至报名处进行资格审核。

2.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3.本人现场报名确有困难者,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同时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