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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辽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招聘35人公告(第一批)
2018-10-18 21:39:32   地区:辽宁   浏览:0

2、笔试

笔试为一个考试科目,笔试内容注重职业素质与能力,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知识水平和基本素质。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的要求、时间、地点和笔试成绩将通过我校官方网站(www.lncc.edu.cn)公布。笔试结束后,我单位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3、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党员证明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应聘资格。

4、面试

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我单位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专任教师岗位面试形式为说课和综合答辩,主要考查应聘者的授课能力、专业知识及职业素质。辅导员、行政管理岗位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的职业素质与综合能力。面试相关事宜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学校网站(www.lncc.edu.cn)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笔试、面试成绩按4:6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学校网站(www.lncc.edu.cn)公布。

(三)采取考核方式招聘的岗位

1、报名

“采取考核方式招聘的岗位”报名方式与“采取考试考核方式招聘的岗位”相同,具体内容详见“采取考试考核方式招聘的岗位”“报名”部分。

2、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同时对参加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党员证明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应聘资格。

3、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具有面试资格。专任教师岗位面试形式为说课和综合答辩,主要考查应聘者的授课能力、专业知识及职业素质。面试相关事宜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学校网站(www.lncc.edu.cn)公布。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学校网站(www.lncc.edu.cn)公布。

(四)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