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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新疆伊犁州事业单位招聘916人公告
2018-09-12 00:30:23   地区:新疆   浏览:0

(1)伊犁州直生源的高等院校毕业生须提供生源地的相关证明等材料(能够证明高考前本人户籍在伊犁州直的相关证明材料,如高中毕业证、户口迁移材料);

(2)烈士配偶及其子女须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烈士证书和证明其亲属关系的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

(3)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州(地、市)及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证明和志愿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

(4)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州(地、市)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三支一扶”办公室)证明或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

(5)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州(地、市)委组织部出具的相关证明;

(6)驻伊部队现役军人的配偶须提供结婚证、身份证以及现役军人所在部队出具的现役军人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现役军人的子女须提供身份证、现役军人所在部队出具的现役军人证明、现役军人子女关系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7)援疆干部配偶或子女须提供援疆干部证明及结婚证或子女关系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8)伊犁州直户籍人员配偶或子女须提供相关人伊犁户籍证明、结婚证或子女关系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9)具有硕士研究生学位及以上的人员,须提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10)报考医生岗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含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须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成绩单);取得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含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须提供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成绩单);

(11)报考护士岗位取得执业护士资格证书(含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须提供执业护士资格证书(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成绩单)。

(四)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

报考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采取专业测试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报考教师岗位采取试讲(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

其它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满分100分,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否则为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4、总成绩计算方法:

医疗卫生专业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1.5×40%+面试成绩×60%

其它专业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1.5×50%+面试成绩×50%

5.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相同的,以《综合基础知识》科目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

体检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由人社部门会同相关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经州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名额,可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州本级事业单位进行考察,考察按照考察工作程序进行。

体检合格人员须填写《2018年伊犁州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政审表》(见附件4),并将《考察表》、个人档案一并报招聘岗位所在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州本级事业单位审核。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表现和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毕业证、学位证、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