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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河北承德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招聘56人简章
2018-08-15 19:54:27   地区:河北   浏览:0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医疗卫生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市卫计委研究,报市有关部门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6名,特制定本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6名。其中市妇幼保健院16名,市第三医院7名,市口腔医院5名,市儿童医院28名。详见《2018年承德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至35周岁(出生日期计算从公告发布日算起)。中级以上职称,年龄可适当放宽。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及犯罪前科。

3、热爱卫生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岗位设置条件中统招全日制本科学历,不含专接本学历。有规定工作经历的须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计算方法以公告发布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累计为1年。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具体条件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正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由市卫计委统一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8月27日上午9:00至2018年8月29日下午5:00。

3、报名地点:市卫生计生委一楼。

4、报名要求: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每人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注意事项》,并填写打印《2018年承德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报名须携带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执业资格证、执业注册证、本人近期同底免冠彩色小2寸照片3张及有关证明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须在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工资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名资格,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招聘工作人员的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 如果报名人数达不到3:1竞争比例,按规定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在网站发布公告并通知应聘人员。报考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一次其他岗位。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形式:采取统一闭卷形式,总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执业能力测验。

(2)笔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9月中旬(具体以公告时间为准)

地点:双桥区内某院校

具体时间安排及考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确定笔试最低分数线。笔试结束后,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决定是否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招聘计划,依据各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考生。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考生,都进入面试。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地点在承德市卫计委网站及时对外公布。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由市卫计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统一时间,统一组织实施。总分100分,占总成绩40%。面试内容包括现场知识答辩和实践技能操作能力测评两部分,分值各占40%和60%,面试结束后即时公布面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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