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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西安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321人公告
2018-07-29 10:05:22   地区:陕西   浏览:0

按岗位排序出现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西安人事考试网统一公告。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各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

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持岗位所需证件,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统一接受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报名信息表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由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同意应聘证明。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特岗教师”、社区工作者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与所签订服务协议部门(组织、人事、团委等)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3.人员递补。在规定时限内,对于招聘计划数少于10名的岗位,资格复审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等形成的缺额,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合格分数线。

招聘计划数多于10名(含10名)的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数多于招聘计划数2倍时,不予递补。合格人数少于招聘计划数2倍时,按照招聘计划数2倍确定递补差额,递补一次。

面试名单公告后,不再进行资格复审递补。

(六)面试

面试由西安市人社局会同西安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

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1:3比例的,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综合成绩为百分制。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3+面试成绩/2。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加试专业技能测试试题。

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同时公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人选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

体检和考察由各区人社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空缺名额,经区人社局申请,可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合格后,由各区人社局统一到西安市人社局办理《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新聘用人员凭《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应的资格证书等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由各区人社局进行审验,通过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审验未通过的,取消聘用资格。

此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应根据有关规定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纪律要求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各有关部门、单位及所有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对有恶意报名、扰乱招聘秩序、不服从管理、弄虚作假或骗取资格等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五年以上。情节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将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