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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新疆克州党委政法委、克州综治办招聘事业编制64人公告
2018-07-25 23:42:20   地区:新疆   浏览:0

5.报考人员于2018年8月9日持身份证原件到克州公安局信访接待大厅领取准考证。

6.职位开考比例:同一职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7.考生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等有关公告及招聘岗位的各项条件,严格按招聘岗位的要求、条件填写报名信息,请考生认真、负责、如实填报。如考生个人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提供个人信息不实,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三)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

2.笔试试卷命制

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统一命制。

3.笔试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5分;

(3)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服务期规定一年的须满八个月以上,服务期规定两年的须满十六个月以上,服务期规定三年的须满二十四个月。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2018年7月28日。

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笔试时间:2018年8月11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证件不全或无证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5)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6)笔试成绩公布。自2018年8月14日起,考生可登录上述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四)面试

1.面试入闱人员确定

(1)入闱面试人员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每个招聘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招聘1-2人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招聘3人及以上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可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入闱面试人员须达到规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入闱人员须持下载的《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毕业证、学士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需要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40元面试费于2018年8月18日到克州公安局信访接待大厅进行面试现场确认。

面试前一日因个人原因放弃入闱面试,可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人员不再递补。

2.面试相关要求

(1)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克州党委政法委、克州综治办、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定于2018年8月20—8月21日,具体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2)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正式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达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前,考生须提供报名表、准考证、毕业证及学位证、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面试结束时原件退还本人。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证实其真实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5)总成绩计算。总成绩 = 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

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且因成绩并列导致超出岗位实际招聘人数的,将对考生进行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五)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