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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天津武清区教育系统在本市设置考点招聘教师99人公告
2018-04-23 17:57:40   地区:天津   浏览:0

6月1日9:00,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或到武清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武清区泉州北路8号)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包括:①2018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学期间成绩单、《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均用A4纸复印);综合性大学毕业的报考高中、初中岗位人员,根据岗位要求提交学校开具的师范生证明,并加盖学校招生部门公章;岗位要求一本及以上的,提供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本人页)并加盖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公章。②社会人员: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均用A4纸复印);综合性大学毕业的报考高中、初中岗位人员,根据岗位要求提交学校开具的师范生证明,并加盖学校招生部门公章;岗位要求一本以上的,提供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本人页)并加盖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资格复审于6月4日在武清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武清区泉州北路8号)进行,具体安排:上午8:30~11:30,所属高中校、所属职校、镇街初中校、大王古庄镇所属小学、王庆坨镇所属小学、镇街幼儿园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下午14:30~17:30,镇街小学校、高村镇所属小学、汊沽港镇所属小学岗位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空额,根据用人单位需要,经批准后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于6月19日9:00至6月22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下载并打印面试准考证。

面试采取说课和答辩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面试内容包括说课、答辩、基本素质考查。说课内容为报考学段、学科教材,重点考查报考人员驾驭课堂教学、处理教材及语言表达能力;答辩重点考查报考人员的应变能力及心理素质;基本素质重点考查报考人员钢笔字、粉笔字的书写水平以及形象、举止、仪表等,其中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加试电子琴演奏。

各岗位说课题目于6月23日9:00在报名网站进行公布。

面试于6月24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换算为100分制)占60%,面试成绩占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人员确定后,与区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书》。

总成绩于6月28日9:00在报名网站公布,招聘工作下一阶段安排同时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进入体检人员按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内容和标准参照《天津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空缺,根据用人单位需要,经批准后在同一考点同一岗位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依次递补。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坚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因此产生的空缺,根据用人单位需要,经批准后在同一考点同一岗位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