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审工作参照《辽宁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政审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体检和政审工作中出现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均并列者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加试,将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递补人员。
(四)公示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网上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后出现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聘用和待遇
(一)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人员,填写《阜新市引进高学历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审批表》和《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按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并办理有关手续。试用期为六个月(未落实人事关系的毕业生见习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察,实际工作能够达到招聘资格条件规定各项要求的,履行正式聘用手续,不能适应岗位需求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为应届毕业生的,待正式毕业后对各种证书原件再次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办理有关手续,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且不再进行递补。
(二)政策待遇
聘用高学历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在服务期内按照《阜新市引进高学历人才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阜委办发〔2018〕24号)文件规定兑现政策待遇。
(三)服务年限
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包含试用期),5年内只允许在本市区域内流动,其中到企业服务的只允许在本市企业间流动。聘用人员需签订承诺书,出现违反约定的(除不可抗拒力)应解除与用人单位的人事关系,并退还已享受的岗位津贴、住房补贴等相关费用,其中考取本市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无需退还费用,但从考取之日起不再享受《阜新市引进高学历人才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各项优惠政策。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高学历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阜新市委组织部 0418-2830048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18-2680035
原标题:阜新市2018年公开招聘高学历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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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阜新市公开招聘高学历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信息表.xls
中共阜新市委组织部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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