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8辽宁省阜新市招聘高学历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200人公告
2018-04-23 18:06:41   地区:辽宁   浏览:0

报名成功人员,于2018年5月21日8时至5月25日24时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一式两份),并妥善保管。

(四)注意事项

1、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2、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本次招聘不对招聘岗位设置开考比例限制。

5、考生自报名至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考试考核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基本程序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学历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分为考试、体检和考察、公示、聘用等工作程序。招聘工作由市纪检、监察部门实行全程监督。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笔试科目为一科,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内容综合试卷。试题均为客观性试题,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2、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分数线确定及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并在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和阜新人力资源网上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公告。按招聘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2比例,在及格分数线基础上,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参加面试的人选确定。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直接参加面试人员不受比例限制。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阜新人力资源网统一发布。

2、岗位调剂。根据报名情况,笔试后未进入面试人选范围的报名人员可以进行岗位调剂,调剂的具体公告将在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阜新人力资源网统一公布。对于调剂后仍出现岗位空缺的名额,可根据具体情况调剂到其他岗位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3、资格复审。面试前,进入面试范围人选,需持准考证和报名所需的各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阜新人力资源网统一公布。应届毕业生报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能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证明材料原件,且材料中须注明报名人员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将取得的学历和学位等情况。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采取“笔试+面试”方式招聘的岗位,在笔试成绩及格的基础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递补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4、面试形式。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聘用。

5、总成绩计算方法。实行笔试、面试权重计分方法,笔试和面试所占比例各为50%,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直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均并列者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执行国家的规定。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