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方式及内容:
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考生面试过程实行全程录音。
3、考核或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相关事项:
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按规定时间到达考场,超过规定入场时间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小组根据考生回答问题情况进行打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为不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用。
结构化面试工作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73号)等有关规定进行。
(三)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具体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在天津市农业科学院(http://www.taas.ac.cn)网公布,并电话通知进入体检人员。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
根据考核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次序,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1:1等额确定体检人选。通知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付。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应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单位研究后,择优确定拟聘人选,拟聘用人员将在天津市农业科学院(http://www.taas.ac.cn)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报院人事部门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由院人事部门和用人单位办理人事行政关系转移及入职报到手续,同时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九、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23678655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23678675
十、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录用与待遇
1、应届毕业生于2018年7月30日未取得学历学位证者,不予录用。
2、聘用人员为编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天津市现行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策规定。
(二)纪律与监督
1、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由院纪委进行监督,并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2、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和成绩。
原标题:天津市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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