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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招聘8人公告
2018-03-28 08:42:28   地区:天津   浏览:0

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以上材料者,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参加面试前,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www.tjtalents.com.cn)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45元),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将于资格复审当天通知,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其应聘资格;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依次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五)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应聘岗位的适合程度。面试试题委托市人才服务中心命制。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应聘人员须按照面试准考证中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结束,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六)公布考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相加的规则,计算出综合成绩,在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公开招聘专栏公布。

(七)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与参加体检人员1:1的比例,每个岗位确定综合成绩第1名的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费用自理)。综合成绩第1名的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时,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依次递补参加体检的人员。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按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业状况等情况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考察后,形成考察意见。

(九)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经研究确无适合人选的,该岗位可以空缺。

(十)公示招聘结果

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审定拟聘人选后,在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公开招聘专栏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后,对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备案和聘用手续。因应聘者本人原因不报到的,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依次递补参加体检、考察和聘用的人员。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五、监督检查

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在公开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和我市关于招聘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坚持原则,严格程序,依法办事,认真做好各环节工作和对应聘人员的服务,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和主管部门的检查。

咨询电话:23769002

监督电话:23769102

原标题: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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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开招聘职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