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并进入面试环节。对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数比例未达到3:1的岗位原则上予以取消或核减。已经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考生临时弃权导致比例达不到3:1的,为保障其他考生权益,面试正常进行。面试人数与岗位数1:1的,考生面试成绩不低于同一组考生面试平均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方可进入体检考核。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在崇阳网和县人社网上统一公布。
六、体检、考察及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人员。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的要求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进行递补。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形成书面考核意见,报人社部门审定。对考察不合格而造成空缺的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中国崇阳网和县人社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崇阳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拟聘用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进行选岗,崇阳县乡镇卫生院的拟聘用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同时结合岗位需要进行选岗。
七、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考核合格,经公示无异议者,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11”“985”工程重点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可向县委人才办申请享受崇人组文〔2017〕1号文件规定的经济待遇、服务保障等优惠政策,试用期内工资按试用期满工资标准执行,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1500元,本科生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600元。新聘用人员服务期不低于三年。
八、补充说明
1、关于年龄的计算方式:如某岗位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8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
2、加分政策: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者,折合成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加5分。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需提交加分审核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3、出现并列情形的优先原则:
考生如出现笔试和面试折算后成绩并列的情形,按以下优先顺序进入体检考核:
(1)招聘单位的应聘人员优先(依据《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
(2)符合岗位表中已经明确优先条件的优先;
(3)面试成绩高的优先;
(4)退役军人优先。
九、招聘工作纪律
整个招考聘用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考工作的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招考中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电话:0715-3657789
原标题:崇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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