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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重庆城口县招聘广播电视专业技术人才3人公告
2018-02-22 09:51:49   地区:重庆   浏览:0

为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充实广电人才队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广播电视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广播电视专业技术人才3名,具体招聘岗位、职数及条件要求等详见《城口县2018年公开招聘广播电视专业技术人才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附件1”)。

三、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 具有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招聘岗位工作,自愿在招聘单位服务5周年及以上。

3. 年满18周岁,且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见“附件1”)。

4. 身体健康,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5. 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6.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25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本县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四)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报名前一日,且按照“对年对月”的原则进行计算;若无连续工作经历的,仍按照“对年对月”的原则进行累计计算。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五)往届毕业生需在报名开始前取得相应的毕业(学位)证书,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学位)证书,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四、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本次招聘只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传真及网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8年2月26日—2月28日9:00—12:00,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口县葛城街道北大街45号5楼),咨询电话:023-59225936。

(三)报名所需材料

1.《城口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3)原件,电脑输入后彩色打印,手签姓名。

2.与《报名表》照片一致电子照片(jpg格式,50kb以下,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u盘现场拷贝。

 

(四)报名表填写要求。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简章及《一览表》,经对照符合招聘岗位的各项招聘条件,且本人毕业证书所列专业或所学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后,填写报名表。

(五)提交报名申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进行办理。如需委托他人报名,提供上述所需资料外同时应出具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