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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海南临高县幼师招聘90人公告
2018-01-30 17:56:56   地区:海南   浏览:0

为加快我县学前教育发展,解决公办幼儿园师资不足的问题,切实做好我县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和《临高县2017年幼师招聘工作方案》的精神,我县计划面向全省公开招聘90名财政编制预算管理事业编制幼师。

一、招聘岗位

面向全省招聘幼儿园教师90名,其中,男幼师23名,女幼师67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数量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已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学前(幼儿)教育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提交毕业证和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

2.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专科及以上学历的美术、体育、音乐专业男性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提交毕业证和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后出生)。

4.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和在编教师不得报考。

(二)招聘条件

1.具有海南省户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为人师表,志愿服务农村教育。

3.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一)。

4.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8年1月26日在临高县人民政府网站、临高县电视台发布招聘信息,并在临高县县城悬挂招聘横幅。招聘过程中的公告网站均为临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12—14日。

(2)报名地点:临高县教育局,联系电话:0898-28262663,联系人:陈小刚、林小松、陈建群。

(3)报名所需材料:①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其复印件;②毕业证;③幼师资格证;④美术、体育、音乐专业的男性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证;⑤近期免冠一寸彩照4张。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4)填表要求:报考人员填写临高县2017年幼儿园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将信息表的电子版发送到414075478@qq.com邮箱。

(5)招聘岗位说明:招聘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按不低于1:3的比例(即招聘岗位和经初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开考,未达到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聘岗位数。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阶段(含试用期),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条件资格不符、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018年3月26日-2018年3月30日公布初审合格进入考试人员名单。

(三)领取准考证:初审合格人员,于2018年4月上旬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县教育局领取准考证,不合格人员不能领取。

(四)考试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每部分满分均为100分,成绩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面两位。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2)笔试内容:学前卫生学、学前心理学、学前教育学、幼儿园教育活动指导等学前基础理论知识及《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政策文件与法律法规知识。

(3)笔试时间与地点:待定(以准考证通知的时间为主)。

(4)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

应聘人员可于2018年4月中旬公布笔试成绩。

 

2.确定面试入围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按从高到低,以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开考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进入面试。合格线最后一名如果出现分数相同,允许突破1:2的招聘岗位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如因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或经资格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取消面试资格而产生的空额,由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到低递补。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审查合格且经公示无异议的发放面试通知书,不合格者一律不发放面试通知书。2018年4月下旬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