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18广东阳江市江城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招聘20人公告
2018-01-06 15:10:01   地区:广东   浏览:0

 

根据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函[2017]1572号),经区政府同意,江城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科医生20名。为做好人员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年龄要求为40周岁以下(即1978年1月15日以后出生),在编在岗人员年龄可放宽要求为45周岁以下(即1973年1月15日以后出生).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愿意长期扎根基层为基层卫生事业发展作贡献;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同时,还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转岗培训、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3、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和执业医师资格,从事内科、儿科临床工作5年以上,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且有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书面证明的医务人员。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江城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编制人员且聘用为全科医生,从事全科医疗工作,聘用期为三年。获聘人员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且享受省级财政毎个岗位每年 6 万元的特设岗位补助。特岗全科医生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补助金到个人账户。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8年 1月15日至17日共3天。

(二)报名地点:阳江市江城区新江北347号江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事业股

联系人:李宗明

联系电话:0662-3106199

考生请于2018年1月19日下午凭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三)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携带身份证、学历、职称证书、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全科医生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半身彩照2张。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成绩。

2、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

3、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 笔试

1、内容:医学类专业基础知识与公共基础知识。

2、时间地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具体笔试时间、地点按准考证所写为准。

3、其它:

各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将在江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二)面试

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

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江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工作严格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满分100分。

(三)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