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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贵州安顺日报社招聘6人公告
2018-01-03 10:59:09   地区:贵州   浏览:0

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及《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文件的规定。经报社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为确保这次招聘工作顺利完成,制定本次招聘简章。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2017年安顺日报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2017年安顺日报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二、招聘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具体见《2017年安顺日报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1月4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 (1982年1月5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在职)及以上学历者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5日及以后出生)

4、取得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学位证。

5、招聘岗位,户籍不限。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及我省的有关规定。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18年1月4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以及2018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5、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6、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由2017年安顺日报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报名工作。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时间:2018年 1月 4日至 1月6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地点:安顺日报社人力资源部 (地址:安顺市黄果树大街葡华欧洲城21栋三楼安顺日报社)。

2、报名所需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同时交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同底正面彩色照片3张。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考试的证件必须一致。

3、已就业人员报名须持本人所在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报名和考试资格。

4、如果委托他人报名,除了提供以上材料,还需出具委托人的委托书、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受委托人在填报信息出现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