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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新疆察布查尔县综治信息中心考试招聘60名公告
2017-12-28 10:30:46   地区:新疆   浏览:0

(五)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对象须填写《察布查尔县综治信息中心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并由县综治中心统一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招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时,由县综治中心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考察。

(六)公示

县综治中心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面试、体检、考察全部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有举报并经监督部门核实确有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事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人员将由自治县综治中心根据各乡镇(场)综治信息中心实际情况进行统一分配,凡不服从分配的人员将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正式聘用的人员将与招聘单位签订《察布查尔县综治信息中心聘用人才协议书》,对不按要求签订协议书的人员将直接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聘用期间本科学历者工资为4326元每月,硕士研究生学历者工资为4840元每月。

(九)考核管理

聘用人员工作期间严格参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按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重点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考核结果将做为工资发放、奖励的重要依据;聘用的人员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五、监督、纪律及其它要求

(一)自治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亲属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考生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三)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4号令规定,对违反考试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面试资格或招聘资格,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公示等相关招聘信息由察查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察布查尔县人民政府网(www.xjcbcr.gov.cn)、察布查尔县箭乡党建网(www.cxdj.gov.cn)进行发布。《简章》规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人社局通知为准。

报名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陆察布查尔县人民政府网、察布查尔县箭乡党建网了解相关考试信息、工作进程,并查询相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七、其他

本《简章》由察布查尔县综治中心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名地点:察布查尔县综治信息中心(县歌舞团院内)

报名联系人:段海波

监督电话:察布查尔县纪检委 0999-3626300

原标题:2017年察布查尔县综治信息中心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察布查尔县综治中心招聘工作人员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