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市政公用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视为主动放弃。应聘人员放弃或者体检不合格的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体检环节。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区人社局组织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七)公示
根据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具体名单将在渭南经开区门户网站(www.wnetdz.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将招聘结果报区党工委、管委会审核同意后,由渭南市渭北新区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四、人员管理及相关待遇
(一)人员管理
污水处理工作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由渭南市渭北新区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合同期限为三年,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按规定续签合同或解除劳动关系。
(二)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为1500元,期满经综合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月工资为2300元,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购买社会保险。
五、相关问题
1.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拟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各程序相关安排以公告中指定网站的信息为准,请考生及时留意指定网站公告。考生因未留意指定网站公告而造成漏考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3.报名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本次笔试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笔试和面试均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举办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工作单位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公告未尽事宜,由渭南经开区污水处理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0913-2580153
原标题:渭南经开区公开招聘污水处理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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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经开区污水处理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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