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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东越秀区属事业单位招聘8人公告(第二次)
2017-11-06 22:34:41   地区:广东   浏览:0

5、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资格审查通知将与笔试成绩一同公布。笔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应聘者方可进入资格审查,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职位招考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如达不到上述比例,以通过资格审查的实有人数参加面试。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

(三)资格审查

参加资格审查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前往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审查。

1、时间和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在广州市越秀区信息网上另行通知。

 

2、须提供的资料:须同时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1)社会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岗位职业(执业)技能证书等,资格条件中对工作年限有要求的,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或单位证明,不含在校生实习、创业经历)。

(2)应届毕业生: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计划生育证明、身份证等证件,广州生源的毕业生还要提供户口簿。

3、其他事项:

(1)应聘者现场确认个人报名表。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必须对报名表及个人申报的资料签署承诺书。

(2)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者方可参加面试。

(3)符合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而不参加审查的人员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4)资格审查截止后,有不合格或放弃的,可按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上应聘者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面试

1、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2、方式及主要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面试者的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掌握的情况。

3、成绩计算方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70%计入总成绩。

四、有关说明

(一)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及面试成绩按3:7比例计算总成绩。

(二)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的应聘者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以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先按《岗位需求表》规定的优先条件排名先后次序;如条件相同,不能按招聘职位确定体检对象的,则依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在指定医院进行。

招聘单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核实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对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而空缺职位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一)经过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越秀区公众信息网(www.yuexiu.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条件人员经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相关接收手续。应聘者本人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依次递补。

(二)工资待遇按广州市越秀区事业单位工资待遇相关规定和用人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三)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工龄满一年以上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半年,应届毕业生或工龄未满一年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或低于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中任何条件之一,均不可以报名,否则后果自负。

(二)应聘人员已具有的专业技术资格或职员等级高于应聘职位等级的,如被聘用,均按招聘职位中标明的岗位等级聘用。应聘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