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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东越秀区属事业单位招聘8人公告(第二次)
2017-11-06 22:34:41   地区:广东   浏览:0

为充实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2009〕139号)等规定,广州市越秀区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越秀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详见附件1:《广州市越秀区2017年度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5、身体健康。

6、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受理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7、 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须同时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的《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中第六条规定的准入条件(详见附件2)。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岗位需求表》规定的条件。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应届毕业生在2017年7月31日前无法获得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则取消聘用资格。

应届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即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及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往届毕业生)、社会人员是指除应届毕业生外的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规定条件的其他人员。

工作年限时间计算截止至2017年10月31日。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应聘者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rssgz.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7年11月17日(星期五)上午9:00时至2017年11月21日(星期二)下午17:00时止。

2、每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职位。

3、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版)》(见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提交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并与招聘单位联系,经招聘单位同意后方可申请报考。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除了提供有效资料外,提供的课程成绩单学习课程应当与报考职位一致。

5、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在首次公开招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内容另行通知)。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条件下经过延长报名后,管理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职位的招聘人数;专业技术岗位,笔试开考比例按1:2设定,如延长报名时间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不再取消或调减岗位,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笔试人员进入后续公招程序。

(二)笔试

1、打印准考证。请考生于2017年12月6日(星期三)上午9:00时至2017年12月8日(星期五)下午17:00时通过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rssgz.gov.cn)自行打印准考证。

2、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100分,按30%计入总成绩。时间为120分钟,内容包括综合知识能力、公共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等。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越秀区信息网(www.yuexiu.gov.cn)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