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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四川南江县考试招聘公办学校教师104人公告
2017-11-03 20:22:33   地区:四川   浏览:0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考生之家网(http://bm.e21cn.com),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二份,供专业科目考试或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7年11月26日至12月2日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考生之家网(http://bm.e21cn.com)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南江县人社局事管股(联系方式:0827-8227499)。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开考比例

岗位开考比例为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17年11月20日前通过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招聘岗位被取消但已缴费的报名人员所缴费用,于2017年11月21日至22日前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六、考试方式、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各岗位考试方式及成绩折合办法见《岗位表》。公共科目笔试由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专业科目考试由南江县教科体局会同县人社局共同组织。

(一)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17年12月2日上午,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公共科目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公共科目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满分为100分。

公共科目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将在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可由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考信息表》在成绩公告三日内到巴中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书面申请查分。

(二)专业科目笔试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均采取专业科目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相应的学科知识。专业科目笔试时间在2017年12月2日下午,考场考室与公共科目笔试考场考室相同。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将在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可由本人持《报考信息表》、《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在成绩公告三日内到南江县人社局事管股(606室)书面申请查分。

七、体检组织

依据各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招聘岗位若总成绩相同,按公共科目成绩排序,若公共科目成绩仍相同时,再加面试或协商抽签(下面环节递补时出现此情形照此执行)。专业科目笔试的岗位体检人员在体检前须参加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再参加体检,复审不合格的取消体检资格。

体检由县人社局组织,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规定执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规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